省绩效办: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6〕30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绩效评估和重点民生实事年终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2016〕13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估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推进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狠抓单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绩效考核各项指标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
(一)扶贫开发
我局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委组织部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帮扶责任。我局2015年至2017年的联系帮扶点是湘西自治州保靖县复兴镇那铁村。这是我局第一次单独组建工作队参加扶贫工作,局务会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扶贫工作情况汇报,明确了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人事处具体联系的扶贫工作格局。全局结对帮扶37户贫困户,把脱贫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积极开展“进村入户、访困问需、访贫问计”活动,切实为结对贫困户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今年以来,已为扶贫点争取资金48万元,其中局系统和爱心企业捐资扶贫和助学40万元、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发展资金8万元。目前,我局帮扶对象保靖县那铁村的产业扶贫和精准扶贫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据初步统计,那铁村纳入计划的扶贫项目共计有34项,投资总数预计1311.375万元。全村111户441名贫困人口中,已脱贫58户261人,分别占贫困户总数的52.3%、贫困人口总数的59.2%。那铁村被湘西州确定为基层党建示范点、精准扶贫综合示范点。10月23日,在迎接国务院扶贫办督导组的检查中获好评;12月17日,在2016年全省扶贫工作年度考核中受到高度评价,获得了99分的高分。
(二)深化改革与依法治省
1.深化改革。因我局未承担本年度深化改革主要目标任务,不是全面深化改革项目的牵头和协调单位,故无此项工作内容。
2.依法行政。我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赋予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规划发展,扎实推进我省离退休干部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6年,我局上报备案文件2份,即《关于提高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高龄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湘老干〔2016〕32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的意见》(湘老干〔2016〕39号)。出台文件均没有出现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未发生失泄密案件。在信息发布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发布政务信息,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送审、上报和发布工作。没有出现未按要求公开和未依法依规答复的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要求及时处理信访事宜,并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建立了信访台帐,认真对待每一封上访信件、每一个上访电话和每一位上访人员。局机关接到来信来访37批64人次,电话咨询121人/次,均做到了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没有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劣影响的现象。我局没有出现未经审批违法布置统计调查和不按统计制度规定提供有关行政记录和统计数据或报送数据不实的现象。
3.优化发展环境与企业减负。我局工作职能未涉及到此项内容,故无此项工作。
(三)从严治党与机关管理
1.综治(平安建设)。我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省综治委开展平安单位创建的工作要求,以加强领导为基础,强化工作合力,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综治工作任务和要求层层分解成若干具体目标落实到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并逐级签订综治维稳工作责任书。认真贯彻落实防患未然、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建立了定期研究和督查通报制度,不断研究和探索加强综治工作的方法,及时分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落实要求,坚持抓早抓小,工作成效明显,确保了机关平安、稳定、和谐。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综治工作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湘办发〔2016〕47号)精神,我局被评为2016年度综治工作合格单位。
2.宣传思想工作。我局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从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强化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履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年,我局没有出现意识形态事件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积极组织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做好了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章的发放工作,积极参加“重走红军路、徒步穿越大湘西”活动,组织开展了“优秀党员”评比表彰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铭记历史,牢记党的丰功伟绩。
3.组织建设。今年来,我局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履行管党责任,开展了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机关党委于2014年按期开展了换届工作。今年将部队转业的一名副师级别的军转干部充实安排到机关党委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了机关党建工作力量。推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及时制定下发了《局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局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完成了党员学习室和支部活动场所的建设,并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实施方案和标准组织开展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组织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七一”、“两优一先”表彰大会,激发全体党员的爱党、爱国热情。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湘组〔2016〕4号)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排查工作,到目前为止,局系统22个支部没有出现不合格党员和失联党员,全体党员思想稳定,均在可控管理范围内。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员中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湘办发〔2016〕15号)要求,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局学习教育活动成效明显,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验在《机关党建》杂志上刊登,并向全省推广。
4.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局务会一班人团结协作,务实进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选人用人上,局务会始终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程序进行,没有出现违规用人、进人或违反干部监督有关规定的情况,并按要求落实了领导干部“凡提必核”的规定。同时,我局严格按规定的职数、编制要求配备干部,不存在“三超二乱”问题;没有发生超出“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调整要求,而擅自作为的情况。我局多年来一直严格按照省军转办的安置计划任务,接收军转干部,今年下达我局的安置的军转干部已按要求接收。此外,2016年我局没有开展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工作,也没有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
5.作风建设。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等精神,全年局机关没有出现因违纪、违规而被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或省纪委、省直机关工委等上级部门发现、查处的问题和案件。局务会和全局工作人员都能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没有出现不作为或效率低下的现象。
6.廉政建设。我局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责任”要求,积极落实省纪委、省直纪工委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生省管干部被省纪委立案查处的情况;处级及处以下干部也没有出现被省纪委或省直纪工委立案查处的情况。
7.应急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本部门所担负的职责任务,我局及时制定和修订了《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明确了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期值班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全年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没有出现无人值班或值班脱岗、离岗现象,也没有出现误报、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事件。
8.财税管理。我局始终严格执行财税管理规定,经有关审计部门审计,2016年度我局“三公”经费开支在预算范围内,没有出现超支的情况;部门预决算均能按要求进行公开公示。因我局没有专项财政资金,所以不存在违规的情况。为切实做好财政资金的使用工作,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做好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所提交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被省财政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组评定为优秀等次。
9.建议提案办理。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任何建议提案,没有此项工作任务。
10.公车和办公用房管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按期完成了公车改革;没有出现取消车辆应交未交、节假日公车未封存、公车私用、违规借车等现象;局机关3台公务用车已按要求喷涂了公务用车标识。局机关办公用房已于2014年清理整改完毕,并已通过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验收,没有出现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办公用房出租(借)的现象。
11.安全生产。我局工作职能未涉及到此项内容,故无此项工作。
12.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我省积极推动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将离退休干部工作纳入市州绩效考核内容;督促全面实行老干部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并履行部务会成员职责;提高了老红军的高龄生活补贴并进一步落实了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和管理经费等等。中组部《老干部工作情况交流》简报头版推介了我省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主要做法。按照中组部要求,在全省离退休干部中深入开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离退休干部中开展“金秋助贫•正能量系列践行活动”、“我看湖南新变化•正能量系列讲谈活动”、“互助关爱、传递温暖•正能量系列帮扶活动”等三大正能量系列活动,取得很好的效果。《中国老年报》头版介绍了我省正能量活动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二、存在问题
2016年,我局在加强绩效评估工作方面,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宣传思想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二是应急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不断完善局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节假日值班力量,不断提高局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综合上述自查自评情况,我局在2016年较好地履行了有关工作职能,绩效评估自查自评总得分为920分。2017年,我局将一如既往地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更加重视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强化重点、统筹兼顾、落实措施、规范管理、整体推进,推动老干部工作不断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湖南省委老干部局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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