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中共湖南省委老干部局(以下简称省委老干部局),成立于1982年,为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管理的正厅级行政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实施办法和细则;
(2)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制订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提供情况和依据;
(3)负责对全省老干部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协调,督促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组织指导老干部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并对市州老干部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4)指导全省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来湘老干部的接待服务工作;
(6)承担省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担省委离退休工委的日常工作;
(8)承担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各种场地和设施的作用,发展我省老干部事业; 承办省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2、机构情况
省委老干部局是财政全额拨款预算行政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一处(省委离退休工委办公室)、二处(省直工作处)、三处(综合调研处)、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关工委办公室、老年教育(宣传)处等7个处室。下设省财政全额拨款的预算二级单位有省老干部休养所、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均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未纳入财政预算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老年人杂志社。
3、人员情况
局系统人员编制数157人,实际在职人员140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34人,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事业人员103人),离休人员7人,退休人员143人,另易地安置和代管的老干部5人,无固定工作和收入的遗霜和配偶4人。
(二)部门重点工作计划
2017年省委老干部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湘办发〔2016〕21号文件和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精神,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服务好、结合好、落实好、做到位为总要求,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继续推进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1、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着力引导离退休干部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支持者和模范践行者。
(1)进一步加强思想引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精神上的重要指示和刘云山、赵乐际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践行者;关心和支持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共同营造和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进一步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体系。重点推动县、市、区全面建立离退休干部工委。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创新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召开全省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推进会。
(3)进一步加强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重点推动在社区、老年社会组织、老年大学班级以及老年兴趣爱好团体建立党组织。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适时举办新任市(州)、县(市、区)离退休干部工委书记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开展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争当“五好”离退休干部党员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围绕“点赞新变化、助力新湖南、喜迎十九大”主题,着力深化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
(1)突出“喜迎十九大、学习贯彻十九大”主线。按照中组部统一部署的“畅谈十八大以来变化、展望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建言十九大”活动要求,结合湖南实际,着力推进“点赞新变化、助力新湖南、喜迎十九大”主题活动,切实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十九大召开后,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会议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切实把离退休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上来,使广大离退休干部真正成为助力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力量,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力量。
(2)突出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指导各地各部门把“点赞新变化、助力新湖南、喜迎十九大”主题活动与三大正能量系列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细化方案、形成声势、抓出特色。通过支持各级关工委以及老科协等各类老年社会组织,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公益组织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活动,推动正能量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3、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着力解决老干部工作体制机制方面重点问题。
(1)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政策。健全 “四个定期”政治待遇制度,完善离退休干部生活、医疗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和在企业改制、机构改革、体制转换中离退休干部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推动市县两级全面建立特困离退休干部及遗孀帮扶机制,帮助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解决实际困难。
(2)积极推进文化养老和精神关怀工作。加强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干部(老年)大学建设,做到全新运作、全额预算、全面保障。进一步巩固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创建成果,推动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合高校资源办好离退休干部教育,探索在省电大开办离退休干部教育专题班,积极推广在线学习培训。推动出台《关于大力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工作的意见》。
(3)加强检查督促工作。适时对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中办发〔2016〕3号、湘办发〔2016〕21号文件以及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精神、执行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有关规定、建立特困离退休干部及遗孀帮扶机制等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4、围绕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
(1)切实加强班子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示范引领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维护党中央权威。
(2)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锤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切实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实践者、推动者。利用全国干部培训基地对老干部工作部门负责人开展轮训。适时组织到外省考察学习老干部工作先进经验。
(3)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做好省老干部休养所服务管理工作,认真抓好《老年人》杂志社改制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按期完成巡视反馈意见和局务会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开展老干部宣传工作,大力宣传老干部工作“双先”典型事迹,引导老干部工作者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7年总收入8813.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71.85万元,事业收入587.9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353.27万元;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为750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4.82万元,项目支出3927.55万元)。主要内容为:工资福利支出2262.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83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3.2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020.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66万元。事业基金0.3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310.40万元。
1、省委老干部局机关。2017年总收入2698.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6.6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01.51万元;全年支出2370.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8.7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56.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5.0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327.95万元。
2、省老干部休养所。2017年总收入114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2.7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75万元;全年支出1005.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1.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0.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1.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2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41.96万元。
3、省老干部活动中心。2017年总收入4967.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52.47万元,事业收入587.99万元,上年结余2127.01万元;总支出4126.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1.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9.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61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020.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38万元;转入事业基金0.3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840.49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局积极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分配、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老干部工作有效有序地运行,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有效控制和节约,合理安排部门整体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的要求,无“三公经费”超标情况。
(一)基本支出
为贯彻落实节约、降低一般运行经费的要求,根据财政厅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机关工会财务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精简会议规定、局属单位货币资金及发票的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强了部门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按制度办事,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每一环节按程序进行,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做到了细、严、实。
基本支出的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办公行政支出,2017年共支出3574.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62.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734.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8.30万元。
(二)专项支出
为把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管理好,我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完成对全省老干部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协调,督促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组织指导老干部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承担省委离退休工委的日常工作;承担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省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工作;承担慰问老干部,对困难老干部给予扶助;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来湘老干部的接待服务等工作。
2017年专项资金共支出3927.5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10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4.8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020.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66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
为严控“三公经费”的使用,我局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和因公出国管理规定,规范了“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经费”共开支28.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接待费3.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费用降低了74.5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4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费用降低了37.6%。本年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控制在预算数内,比上年大幅减少,减少比例达46.11%。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省老干部活动中心二期工程总投资1.58亿元,截止2017年底已支付工程款累计1.41亿元,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支持配合下,严格保证工程质量,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政府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严格按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资金拨付,合理安排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使得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工,新建教学活动综合楼现已投入使用,结算评审已大部分完成。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效益
从基本支出情况看,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9%,控制了人员经费的支出。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4.75%。特别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实际支出28.51万元,实际支出较上年减少24.39万元,变动率为-46.11%,较年初预算减少16.86万元,实际控制率为63%;2017年政府采购实际支出22.43万元,2017年初预算为322.43万元,实际控制率为6.96%。
从项目支出情况看,年初项目支出预算1652.52万元,调整预算数实际支出3927.55万元,较期初预算数增加2275.03万元,其中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工程项目后续尾款支付1625.90万元以及追加设备款的支付425.39万元。支付款项来源为以前年度资金结余及财政追加拨款,因此未列入2017年初预算资金内。
(二)社会效益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中组部老干部局、省委组织部的有力指导下,全省老干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成立至今,我们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为主线,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全面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贡献了力量,有力推动了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受到中组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
一是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有新举措。中央3号文件下发后,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贯彻措施,省委组织部部务会专门组织学习,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通过多种方式抓好学习宣传,抓住关键环节推动文件精神贯彻落实。2016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6〕21号),并推动市县两级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在清理“三超两乱”、减少30%绩效考核指标的背景下,把老干部工作纳入了全省市州绩效考核指标内容,成立了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推动市县两级全面实行老干部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并履行部务会成员职责。2017年重点推动出台了《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工作的意见》(湘办〔2017〕32号)、《关于贯彻落实湘办〔2017〕32号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老干〔2017〕33号)等文件,着重从组织建设、阵地建设、经费保障、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规定,特别是对老同志比较关注的走访慰问、红色教育、参观工农业生产项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负责人工作补贴、老干部(老年)大学学费报销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明确。此外,还出台了一批惠及老同志的政策文件,提高了老红军高龄生活补贴和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标准,缩短了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周期,建立了省直单位特困离退休干部及遗孀帮扶机制并加大了帮扶力度,提高了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等。同时协调省财政厅把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原来从事宾馆经营的东海楼改为老干部学习活动服务用房,基本实现“三全”运作(全额预算、全面保障、全新运作)。2017年省老干部大学由83个班扩大到164个班,学员由原来的每年6000多人次增加到13000多人次。
二是全省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有新突破。牢固树立“抓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就是抓老干部工作,要抓好老干部工作就要着实抓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理念,全面提升全省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水平。在夯实工作体系上,着重推动市县两级全面建立离退休干部工委,全面配齐离退休干部工委专职副书记,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全面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全面实行下级离退休干部工委向上级离退休干部工委述职、上级离退休干部工委对下级离退休干部工委工作进行评议制度。在创新运行机制上,协调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各成员单位落实“5+2”具体任务,即每年联系一个地区或部门、指导一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支持开展一项正能量活动、为老同志办一件以上好事实事、总结推荐一个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典型,同时还要解决一项落实相关政策的具体问题,牵头参与开展一次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督查活动。2017年以来,分别由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委员和省委老干部局局领导带队,对全省14个市州和185个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开展了4轮全覆盖的督查。在加强“两项建设”上,下发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知,举办了省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通过主题党日、集中辅导、座谈讨论、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组织全省88万多名离退休干部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做坚定支持者,我能做什么;做模范践行者,我该做什么”专题学习讨论,教育引导老同志带头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支持者和模范践行者。着力抓好老干部(老年)大学、涉老团体党组织,破产改制企业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以及外出流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等三类党组织组建工作。按照“五好”标准,认真落实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党员积分管理、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等四项制度,深入开展全省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活动,85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被评为省级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市、县级示范支部达2000多个。在全国率先创建老干部(老年)开放大学,目前有38778名离退休干部注册在线学习,访问人次达1800万多人次。同时利用党建APP、红星云、“三湘老干部”微信公众号等党建新媒体,积极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拓展党建活动平台,真正做到离退休干部活动到哪里,组织就覆盖到哪里。
三是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有新亮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独特优势,部署开展了“点赞新变化、助力新湖南、喜迎十九大”主题活动,整个活动呈现出层次高、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组织编写4期《离退休干部情况反映》,作为向省委点赞建言的“直通车”式平台,得到了家毫书记的重要批示。组织开展“喜迎十九大·颂歌献给党”合唱比赛,全省217支队伍近万名老同志积极参加,503万人次参与网络投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浓厚氛围。深入推进了“三大正能量系列活动”,落实“六个一”工作举措,即擦亮一个全省正能量活动品牌、制订一个考核体系、建立一个直通车式的点赞平台、开展一次全覆盖的督查、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召开一次推进会,推动“三大正能量系列活动”取得实效。在“金秋助贫·正能量系列践行活动”中,累计帮扶资金达1.4亿元,帮扶贫困儿童58万多人次,扶助农业发展项目近万个,开展知识讲座和义诊上千场次。在“我看湖南新变化·正能量系列讲谈活动”中,全省离退休干部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近20万条次,老干部网宣员上网发帖近60万条次。在“互助关爱传递温暖·正能量系列帮扶活动”中,通过党内关怀、建立帮扶机制等方式,全省帮扶困难离退休干部1.5万人,发放帮扶资金1700多万元。《人民日报》内参刊发了我省正能量活动的主要做法,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赵乐际等领导做出重要批示。家毫书记对正能量活动做出批示,给予高度肯定。《人民日报》刊发《凝聚起2000万老干部强大正能量》一文,两次提到湖南开展“谈家风、传作风、赞新风”“我看湖南新变化·正能量系列讲谈”活动等,为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点赞喝彩。2018年春节召开了省直单位离退休干部迎春联欢会,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书记杜家毫代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向全省85万离退干部和广大老干部工作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和新春的祝福。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向老领导、老同志通报了2017年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省委常委全部出席,与老同志一起观看节目,会后省领导进行了走访慰问,老同志很满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不足
1、预算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不够。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预算编制的前瞻度不够,对当年度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前瞻性、针对性研究不多,预算和实际支出调整较大。
3、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务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在精度和深度上欠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在项目建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严格。
4、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虽已建立,但管理上较为粗糙,部分未实际落实到位。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科学规划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尽量减少预算资金的调整、结转和结余的情形。
2、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视,加强对财务人员做好各项财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尤其是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全局上下应加强学习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遵照相关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做到精细化管理。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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