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积极落实离休干部护理费提标工作

湘组〔2014〕8号文件下发后,岳阳市高度重视,把离休干部护理费提标工作列入年度“为老干部办实事”的项目来抓。目前,该市各地各单位正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摸底、核算和落实工作。

    2月下旬,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财政局、人社局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迅速落实文件精神,明确护理费提标“就高不就低”。市财政同意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年终追加护理费提标经费,要求3月份起各单位务必按新标准发放离休干部护理费;市人社局社保处同意市本级企业离休干部按新标准发放护理费。3月初,市本级266名离休干部的护理费全部按照新标准进行了核发和补发。同时,对县市区、中央省驻岳单位加大督促指导与协调力度。市委老干部局对应科室逐一与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联系,加强业务指导,并及时解答离休干部单位和本人提出的问题。2月下旬以来,各县市区组织、老干、财政、人社部门均启动了护理费提标工作,同意“开绿灯”,落实护理费的新标准。岳阳楼区现有离休干部14人,全部按抗战老干部1200元、解放战争时期老干部1000元的月护理费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湘阴县、临湘市、云溪区、君山区也正在按照“楼区模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