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出台基层老年学校建设标准和制度规范

    近日,邵阳市委老干部局下发文件,对全市基层老年学校建设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并制订了相关管理制度范本。内容如下:

一、乡(镇、办事处)村(社区)老年教育示范校创建标准  

项目

条目

参考标准

 

 

 

 

 

 

组织领导

党政高度重视,成立老年教育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把老年学校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每年坚持上思想教育课和通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每年为老年学校解决1-2个实际问题或困难。(有相关文件和会议记录)

学习场地

有相对固定的办学场所,可因陋就简,可租借场地或改建旧房,也可以整合资源联合办学,不求标准多高,安全、实用就好。

学校设施

有基本的教学设施,有图书资料和报刊供学习。

办学经费

对达到示范性标准的乡、村级老年学校,县市、区财政要分别给予每所2万元、5000元的奖励扶持,保证办学的基本经费;其他老年学校每所每年安排4000元以上办学经费。

学员人数

老年学校在校学员人数每学期一般不少于100人次,要有规范的学员花名册和相关台帐。

 

 

 

 

 

 

 

办学宗旨

老年学校要成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阵地,注重思想教育与文化娱乐活动结合,寓教于乐。

领导班子

建立校务委员会和学员班委会,配有相应级别主持日常工作的专职校长或副校长。

队伍建设

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相对稳定,年龄结构有梯次,并对其有比较规范的聘用、管理办法。

制度建设

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并执行、落实到位。

校风校貌

校舍整洁、美观、有校牌。

计划总结

有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有总结,并及时归档备查。

课程设置

可开设时政、普法、农技、保健及优生优育等课程,还可以开展各种教学竞赛和文体活动。

办学效果

使学员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增进健康、提高幸福指数,在本地区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