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退休干部是老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离休干部一样,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不能不加强退休干部的服务与管理。要把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提到坚持和完善干部退休制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地位、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来认识、来着力。充分认识在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走出管理主体不明确、管理方式不定位、管理职能缺位的误区,要通过强化管理机制、明确管理主体、落实两项待遇、丰富文体活动、加强支部建设、充分发挥作用、优化服务环境等举措,促进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退休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同离休干部一样,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在长期的革命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坚定的立场和信念,丰富的智慧和经验,崇高的精神和风范,优良的传统和作风,对于推动事业发展弥足珍贵。实行干部退休制度,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事关党的事业兴旺发达,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进。也是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和完善老干部退休制度重要举措,是贯彻党管干部原则的重要体现和延伸,也是促进政策、发展、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老干部退休制度建立30年,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说明,老干部和谐,党内才能和谐,也会促进社会的和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老干部门及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在落实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组织广大老干部在改革开放和“四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同时也要看到,退休干部工作还有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和单位对退休干部工作重视不够,疏于管理;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有的政治、生活待遇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等等。对此,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应切实按照“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树立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美德风范,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的自觉性和政治责任感。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有利于进一步坚持干部退休制度,完善干部新老合作与交替。以1982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为标志,经过30年的不断探索、实践,我国的干部退休制度已初步完善,干部新老合作与交替已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机制。 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干部的新老合作与交替是一个永远不会完结的过程,绝不是到达一定年限干部简单的“一退了之”、“归隐山林”,而是党和国家干部政策的延伸和延续,继续对退休干部实施服务管理,从政治上、生活上照顾他们,通过必要的手段组织他们开展活动、引导他们发挥作用,使他们继续实现自己的晚年人生价值。只有这样,才能使退者心安、身安,有组织归属感,有退休干部的光荣感和自豪感;才能使在职者无后顾之忧,尽心尽力工作,并自觉地执行党和国家的干部退休制度。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干部的新老合作和交替制度显示其强大的生命力。
其次,有利于积极应对快速到来的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众所周知,我国已进入“未富先老”式的老龄化社会,老龄人口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应对这一史无前例的重要课题,对策可能有千条万条,但首要的一条,是搞好老龄人口的服务管理。但我们应看到,在老龄人口中,退休干部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退休干部在老龄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大,以湘潭为例,全市约有老龄人口42万,而离退休干部近5万人,离退休干部占全市老年人口的10%强,其中仅退休干部达4.8万多人。另一方面,退休干部受教育程度、社会地位、在群众中的影响等方面,又不同于一般的老龄人口,高于一般的老龄人口。对他们实施有效的服务管理,本身就应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部分。更重要的是退休干部与离休干部已处于高龄期、高发病期不同,他们的大部分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既离开工作岗位时间不长,有广泛深刻的社会影响,又能继续发挥自己的作用。但我们了解到的事实是,这些老同志绝大多数处于无组织管理的游离状态,特别是老同志反映,他们的退休工资实行银行代发后,老同事们相互之间都很难见面,有的同志去世多年,他们尚一无所知,更谈不上由组织出面组织大家活动;是党员的,很少能参加组织生活,甚至党费都不知道到哪里缴纳;虽然有少数退休干部党员被安排在社区、农村党组织参加活动,但由于组织上的隶属关系不顺、人际环境陌生、工作人员与老同志没有感情等原因,老同志心理上的失衡也比较严重,活动很难坚持参加。 所以,在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上应当采取不同于社会老龄人口的模式,也就是应该由有关部门相对集中管理,这样做,不仅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休干部的政治上尊重、生活上照顾、思想上关心,也为应对老龄化社会起到积极而有效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再次,有利于体现党管干部原则,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退休干部党员与离休干部党一样,是我们党重要的执政资源。因此,坚持党管退休干部原则,是用活、用好我党执政资源的重要体现。所谓完整地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就是党不仅要管好在职干部,还要管好退下来的干部。如果把退休干部管不好,不但会使他们失去归属感,更重要的是使他们失去了责任感。近些年来,由于有些地方和单位对退休干部疏于服务管理,致使有的退休干部长期得不到政治上、思想上的关心和应有的教育管理,思想落伍,意志消沉;有的与党和政府离心离德,追求消极颓废的东西,失去了一个老干部、老党员应有的作用;更有甚者,修炼“法轮功”,干出了违法乱纪的事情。深刻的教训告诉我们,退休干部这一曾经对党、国家和人民做出过巨大贡献的群体,依然是党的重要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资源,只有切实加强对他们服务管理,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第四,有利于发挥优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是社会各阶层、群体各安其身、各尽其责、各得其所的一种社会秩序,但社会各群体在构建和谐中的责任绝不是等同的,而是有差别的。其中,党内和谐在社会和谐中居于核心和统率地位,只有党内和谐,才有全社会的和谐。在党内,由于老干部已经离开了工作岗位,虽然党和政府对他们的注意力从客观上减弱了,但由于他们比以前更加接近社会,所以群众对他们的关注感反而增强了,他们的思想情绪、生活秩序、生存状态会更加直接地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就党内和谐而言,退休干部队伍的和谐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没有老干部特别是退休干部的和谐,也就无所谓党内和谐。由于退休干部这一群体不小,而且呈越来越多的趋势,这一群体不和谐,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因为一个退休干部,在家庭,将影响着子女和孙辈,不和谐,不仅仅只是退休干部本人的问题,也将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
二、要充分认识当前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长期以来,我们把老干部只界定为离休干部,以前的工作重点,也只在做离休干部的工作,只是近几年,才把退休干部逐渐纳入到老干部工作的范畴,因此,在退休干部的管理上存在着偏差,当然,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将重点放在做好离休干部的工作上是对的,因为这个群体相当大,而各级对这部分老干部的政策又有特殊要求,但是,随着离休干部人数越来越少,退休干部越来越多,所以,工作的重心应当逐渐转移。从当前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情况的分析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重离休轻退休,管理机制较弱。离休干部由于地位特殊、人数较少,加之中央、省市要求很高,其“政治待遇基本保持不变,生活待遇略微从优”的政策已经深入人心,各级党委政府予以足够的重视,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实较好。与此相比,退休干部的数量较为庞大,管理服务的难度大,在各级领导心目中也没有摆上重要位置,管理体制薄弱。在一些单位和部门领导认为,只要将离休干部管好就行了,退休干部管理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有布置无检查,只有在重大节日才组织人员对退休干部走访慰问,有的没有开过一次座谈会,有的甚至一年到头不闻不问,退休干部成了 “冇娘崽”。这造成一些单位退休干部缺少必要的活动场所、学习资料、活动器材等,部分退休干部们意见较大;管理经费缺乏,正常活动难以开展。经费缺乏成为困扰各部门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最大问题,导致组织外出参观学习、举办文体比赛、节日走访慰问等正常活动难以开展;党内活动少,活动方式单一。少数部门由于情况复杂、认识不统一,没有及时单独建立退休干部党支部。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内活动时对退休干部党员参与情况不作明确要求,有时忘了通知退休干部党员,有的通知了借各种理由不想参加,使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流于形式,有的基本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愿意按规定交纳党费,更谈不上党内的民主监督,因而有的退休干部党员的组织观念较差;生活待遇差别明显,心理不平衡。一是离休和退休干部的差别。因为参加工作时间先后,与离休干部待遇的差别,大部分退休干部能够理解;二是行政事业和企业之间的差别。据调查,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退休金平均为2000元—3000元(含津补贴),而企业退休干部的退休金平均仅为1000多元(不含津补贴)。因此,少数企业退休干部对行政事业与企业退休金的差额问题存在心理不平衡现象。三是单位与单位之间差别大,如有些职能部门经费充足,时常组织老干部及家属到外地考察、组织健康体检、过年过节过生日等重大节日慰问金也多。而效益较差的单位却从没有这些待遇,所以有攀比思想。四是退休干部工资要到指定银行领取,由于许多老同志居住在农村,每月要往返几十里,花几十块钱车费到县城领工资,很不方便,建议将退休金到农村信用社发放。因此,很多退休干部认为自己在什么单位工作不是自己决定的,是组织安排的,应该有统一的标准;在医疗保障方面。对退休干部照顾不多,一是个人帐户金额偏低,退休干部年纪大了,平时生病较多,看病几次个人帐户就没钱了,门诊费用个人负担较多。
三、要走出当前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存在的三个误区
一要走出管理主体定位上的误区。一种观念认为,干部退休后,应该管,但他们回归了社会,就应该采取社会化的管理模式,依托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的力量去为他们服务,去组织和管理他们。我们认为,虽然干部退休了,但他们曾经是直接为党和政府服务的国家公职人员,是党的干部,不能简单地将他们等同于一般的老龄人口,如果这样,既不符合党的干部路线的一贯要求和党管干部的原则,更是一种简单教条的、不符合中国特色的不负责任的做法。另一种观点认为,党的老干部退休制度建立以来,各级党委成立了老干部工作部门,主要管的是离休干部,退休干部是不是也要由老干部工作部门去管,好像没有必要。这种观点,也是片面的和不负责任的。众所周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和很多重要文件中,退休干部除了与离休干部在生活待遇政策方面有所差别外,无论在政治待遇的落实上,还是在发挥作用的组织上,都是与离休干部一起部署,一同要求的。只是由于前些年,地区经济的不平衡,使一些地方和部门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落实特别是医药费的拖欠问题比较突出,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问题成了工作难点和重点,从而在一些人眼里看来,好像党委和老干部工作部门只是管离休干部的。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离休干部归老干部局管,退休干部归人事部门管。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因为这种观点只将所谓的“管”界定为办退休手续、管退休干部的档案和工资调整等,如果是这个界定的话,不光离退休干部归人事部门管,在职干部也归人事部门管。管理的概念应当是全面的,重在经常、日常的服务管理。要准确地定位退休干部的管理主体问题,也就是回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即由党委老干部工作机构统一管理。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为了统筹解决老干部离休退休方面的问题,各级党委的组织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机构,专司其事。”之后,随着退休干部人数的扩大,老干部工作部门虽然成了党委的部、局级机构,但其职能从来没有改变过。
二要走出管理方式定位上的误区。在如何对退休干部实施服务管理上,我们既不能像对待离休干部一样,对退休干部也从各个方面都实施精细化的服务管理,但也不能对退休干部等同于一般社会老龄人口,简单地实施社会化管理的方式,而应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第三种模式,即体现中国特色的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模式,由党委老干部门统一管理,并将其服务管理职能定位为宏观指导、把握政策,分级负责、督促检查。具体一点说,在职能分工上,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仍由原单位具体负责,党委老干部工作部门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督促,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配合。在服务管理方式上,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应坚持走社会保障的路子,党委老干部工作机构和退休干部原所在单位重点是将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抓好,将他们的活动组织好,政治待遇落实好,作用发挥好,使他们有组织归属感、思想上的依托感和政治上的自豪感。
三要走出管理职能缺位上的误区。如前所述,中央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主体的规定历来是明确的,只是由于一些地方和单位认识上存在的偏差,致使在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上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事实上的主体缺位。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认真落实中央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归属,理顺党委老干部工作机构的职能和职责,并从工作力量、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另一方面,要认真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在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要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对退休干部进行相对集中管理等有效模式。如有的地方较早实行退休干部相对集中服务管理,退休干部由县区委老干部局成立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实施统一管理后,退休干部的活动有人管,组织有归属,政治热情倍增,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团结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好评。类似的经验,全国各地还有不少,的确值得我们大力推广。
要解决退休干部管理的主体缺位问题,我们不能不分析当前形势下离休干部与退休干部群体出现的新情况,概括起来就是离休干部与退休干部相比较,存在着一少一多、一窄一宽、一低一高、一大一小的情况。一是人数一少一多。离休干部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条件界定的特殊性,人数只能是越来越小,而退休干部不断增多;二是年龄一大一小。离休干部目前最小的年龄也有70多岁,而退休干部最小的只有50多岁;三是分布范围一窄一宽。在建立老干部制度以后的一个时期,离休干部的分布是比较广的,几乎有单位的地方就有离休干部,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离休因故离去,就造成有的单位没有离休干部的情况,因此,有离休干部的单位越来越少,而退休干部可以说凡是有单位的地方就有退休干部,几乎分布在各个地方和部门;四是文化程度一低一高。由于离休干部参加革命早,而他们参加革命以前由于条件限制,几乎没有上过什么学堂,即使有的参加革命以后读了一点书,也很不系统,而退休干部的文化程度相对高一些,现在的退休干部大都有大专以上学历。根据上述四种情况,退休干部成了老干部的一个很大的群体,必须有一个主体来管理,从我国建立老干部管理机构的沿革来看,当时设立各老干工作部门,确实是为管理服务离休干部而设立的,老干部门的职责,也只是服务管理离休干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退休干部逐渐纳入了各级老干部门管理服务的范围,如老干部党支部中就有许多退休干部党员,组织老干部活动,没有退休干部参加,恐怕活动很难开展起来,而各地举行的形势报告会、参观工农业生产,也不只局限于离休干部了,等等,这就意味着老干部门的工作职能也事实上正在向退休干部扩展和延伸。因此,根据目前的形势,各级老干部门既要把离休干部管理好、服务好,同时,也要把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做起来,这也是新的情况下老干部门的职能所在,工作任务所在。
四、要强化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的新举措
一要齐抓共管,牵住“牛鼻子”。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仅靠老干部局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拓宽渠道,形成各方面力量互补、联动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党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组织和协调作用,善于利用各成员单位及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做好该项工作。组织、老干部门要加强对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具体指导,把它纳入组织、老干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同要求、同部署、同督查;机关党工委重视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财政、卫生、发改、交通、建设、民政等部门在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时,充分考虑退休干部的利益;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发挥自身优势,为退休干部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创造必要的条件;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在广大职工、妇女和青少年中开展尊老敬老的道德教育;新闻单位积极宣传党的退休干部方针政策,宣传退休干部的高尚品德和精神风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重视退休干部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要明确服务管理主体,把握“总开关”。我们要认真领会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借鉴服务离休干部的经验,制定有关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老干部局尽职、所在单位尽责、居住社区尽力、家庭尽孝的“四位一体”服务管理模式。与此同时,要明确市、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和单位管理退休干部的范围,可以试行市州级老干部局管理厅级、处级退休干部,县市区级老干部局管理科级退休干部,单位管理一般退休干部。有序推进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一是老干部局要尽职。老干部局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能,在“五个清”(家庭情况清、居住情况清、个人简历清、爱好特长清、生活规律清”)的基础上,要注重抓好计划、协调、指导、检查等环节,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对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二是所在单位要尽责。按照“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由供养关系所在单位负责”的要求,所在单位负责日常性服务管理工作,关心他们的合理需求,保障他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尽原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三是居住社区要尽力。按照中组部文件精神“按规定移交到街道、社区的,由所在街道、社区负责”的要求,充分发挥老干部社区服务工作的优势,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完善服务网络,拓展“四位一体”服务方式,积极为退休干部开展“四就近”活动;四是家庭要尽孝。退休干部的家庭、子女依照法律和传统美德,履行好赡养义务,照料好日常起居,住院时做好陪护;对独居的子女制定了相关政策促使他们回家看望,满足老干部的精神需求。
三要落实两项待遇,架起“连心桥”。落实政治待遇与时俱进,尽可能拓宽思想政治工作新途径。政治待遇基本与离休干部一视同仁,通过坚持和完善老干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阅读文件、情况通报、参加重要会议、参观考察、走访慰问、在职领导联系老干部等制度,做到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精神上关怀退休干部,确保退休干部政治坚定、思想常新、豪情满怀。落实生活待遇以人为本,尽可能建立共享发展成果机制。生活待遇上,虽与离休干部有区别,但也要以“双三心”优质服务品牌的标准,建立健全与形势发展想匹配的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增长机制,进一步规范涉及退休干部有关待遇的退休费、养老保险、看病就医、健康体检、生活福利、走访慰问等制度;建立退休干部特殊困难帮扶机制,对孤老、独居、空巢、患大病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家庭突发意外等情形的,要特别给予关注,给予适当补助,以解决生活困难。
四要加强支部建设,打造“主阵地”。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同步统筹协调、同步研究部署、同步表彰奖励。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参加组织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结合创建“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争当“四好”离退休干部党员、“三好”老干部活动,进一步创新组织设置、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保障活动经费,切实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成为组织、教育、团结老干部的坚强堡垒。要发挥党支部在教育、联系、凝聚老干部党员中的“主阵地”作用,经常组织开展主体教育活动、主题实践活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老干部党员开展在党内做好党员、在社会做好公民、在家庭做好家长、在社区、大院做好邻居和做幸福老人、健康老人、知识老人、快乐老人、奉献老人的活动,将老干部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内容、目标具体化,形式多样化,使老干党支部建设规范化。
五要丰富文体活动,开行“直通车”。要以退休干部电子信息库基本情况为依据,根据他们身体好、精力旺、爱交际、好活动的特点及兴趣爱好,在充分发挥市委老干部局服务管理主导作用的同时,整合“涉老”资源,将各级关工委、老年大学、老年体协、老年书画协会、老年保健协会、老科协等组织联合起来,发挥各自的人力、物力、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建立棋牌、球类、健身、文学、调研指导、关心下一代、艺术团等协会及兴趣小组等组织,用协会、兴趣小组把同一爱好、同一性格、同一特长的退休干部凝聚起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文娱活动,使之成为联系退休干部的桥梁、纽带。随着退休干部人数越来越多,参加活动的退休干部也越来越多,对活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要形成市、县市区委老干部局组织区域性大型老干部活动、以市和县市区委老干部局、老干部活动中心成立老干部各类兴趣协会,通过协会开展活动和单位、社区组织老干部活动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活动格局,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老干部走出来、动起来、乐起来、健起来。各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是开展活动的重要平台,要本着强化服务与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各协会、兴趣小组的活动,从宏观上协调活动频率和规模,促进各协会逐步走向规范。要以争创“敬老文明号”为契机,抓好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功能的拓展,以一流的环境、规范的管理、星级的服务、过硬的作风、丰富的活动,把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打造成退休干部学习知识的课堂,延年益寿的乐园,精神文明的窗口,文体活动的中心,发挥余热的阵地。要加快单位、社区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在现有的学习、活动场所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在空间上扩大,在设施上完善,以满足退休干部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
六要充分发挥作用,把握“风向标”。退休干部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社会影响大,责任心强,相当一部分曾是区域经济、文化科技、城市建设和管理、党建等方面的专家,退休后是一笔宝贵政治经济资源,是一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充分利用退休干部人数多、涉及领域广、经验丰富、身体相对较好等优势,积极引导和鼓励退休干部为当地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再立新功。尤其要注重退休领导干部的带头引领作用。相关部门要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为他们发挥作用搭建有力平台。积极组织他们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每年组织退休干部代表座谈会,及时收集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并整理上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积极引导他们为构建和谐社会多做贡献。要充分利用他们的各种优势特长,组织参与扶贫帮困、行风评议、纠纷调解、环境卫生监督和关心下一代等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当地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发动他们广泛开展各种文化活动。要依托老年大学、涉老协会和社团等组织,加强文化研究,开展文化交流,举办文体活动,不断推动各项文化事业的大繁荣和大发展。要组织退休干部为发展建言献策,为扶贫帮困、爱心助学添砖加瓦,为青少年成长言传身教,使退休干部成为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员”,社会发展“调研员”,构建和谐社会“示范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未成年人思想教育“义务讲解员”。要大力宣传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总结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典型,营造退休干部“退休不褪色、争优献余热”的良好舆论氛围,激发更多的退休干部老有所为的热情。
七要优化服务环境,点燃“助推器”。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做到什么水平,既决定于单位领导的意识,又决定于工作队伍的素质、活动经费的保证以及工作机制的规范。首先要成立工作机构。各单位要根据退休干部队伍人数逐年增加,工作任务不断加大的实际,要配备一些熟悉老干部工作、有责任心、乐于奉献、热心为老干部服务的同志担任老干部工作专(兼)职人员,确保退休干部的事情有人管、有机构负责。其次要设立专项财政预算。市、县市区财政每年可按在册退休干部人数将服务管理经费标准列入老干部局预算,退休干部原单位按每年定额交到至老干部局,老干部局对所列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对适度的超支和不可预知的合理经费应予确认和追加。经费主要用于退休干部生病慰问、参观考察、形势报告、重大节庆纪念活动、文体活动、对口交流等。各部门、各单位对退休干部学习、活动、慰问等活动经费也给予相应的保障。第三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系老干部工作、工作例会、走访慰问、工作目标管理、督查检查、业务培训、考核奖惩、帮扶机制等制度,使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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