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刘少如,从岳塘区人民法院退休后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已有8年,现任岳塘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岳塘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区法院调解室主任,2016年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湖南省最美人民调解员”,成为湘潭市唯一一名获奖人员。
美在爱岗敬业,八年不改初衷
今年66岁的刘少如曾任岳塘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主管民事审判。2009年退休后,在五里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调解工作,2010年在岳塘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室工作,2011年任岳塘区联合调解委员会主任,2012年兼任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主任,2013年被聘任为岳塘区“首席人民调解员”。
八年间,刘少如调解初衷不变,始终以一颗为人民服务的热心坚守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多次被评为湘潭市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十佳攻坚能手”“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活动先进个人,政法综合维稳工作先进个人、湘潭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医疗纠纷调处先进个人。
美在真情实意,一心为民解忧
刘少如在多年的人民调解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形成了一些独特的工作模式,总结出了“腿要勤、心要正、脑要活、嘴要甜、方法要妥”和 “先认真听、后仔细问、找准差距、耐心调解”等工作方法,用真情实意为民解忧。
2016年,霞城乡李某因财产分割问题欲将其已92岁高龄的母亲告上法庭。原来在两年前,李某的父亲将家里的财产分为两份,一份归李某的哥哥,一份归李某,李某与哥哥则需分别承担赡养父亲和母亲的责任。两年过后,父亲过世,但财产依旧没有到李某的手中,李某便决定将母亲告上法庭,要求得到应有财产。
刘少如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找到李某,指出其应换位思考,母亲年事已高,作为子女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让她安享晚年,如若他真将自己的母亲告上法庭,他的子女与小孙子又将如何看待他?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李某终于打消了上法庭的念头,并紧紧握住刘少如的手,感谢他在自己做糊涂事之前点醒了自己。
8年来,刘少如凭借自己丰富的法律知识与审判经验,尽己所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利益,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好评。期间,他共收到纠纷当事人赠送的感谢信、锦旗、牌匾等27件。
美在业专技强,调解重大纠纷
死亡医疗纠纷,一直是调解工作的“烫手山芋”。针对这类突发纠纷的特点,刘少如充分利用和依靠当地组织和相关人员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先后主持调解了10起死亡医疗纠纷。
2016年5月8日患者许某因病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医院有过错,要求赔偿100万元,医院拒绝。患方纠集几十人在院方办公室大闹,在医院大门挂横幅时被公安干警制止。刘少如受理此案后,积极与派出所、市卫生局、患方当地组织密切配合,先做患方思想工作完成和平移尸,再多方合力做医患双方工作,当晚即化解了这起死亡医疗纠纷。
截至目前,刘少如先后接待纠纷当事人4000多人次,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00多起,其中医疗纠纷200余起,调解成功率99%,协议履行率100%。无一例因调处不当引起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和民转刑案事件。从2011年起,他经手共完成司法确认82起,没发生一起调解协议被法院撤销或者确认无效的情况。
“我很喜欢我现在的工作,既然自己有能力,那就应该把它用到实处,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的同时也丰富了我的生活,这让我很开心、很有成就感。”这,是他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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