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3号和湘办发21号文件精神,积极围绕耒阳发展大局,引导离退休人员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不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结合我市离退休干部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在全市离退休人员中开展“正能量之星”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把正能量主题活动引向深入。
耒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3号、湘办发21号文件精神,积极围绕耒阳发展大局,引导离退休人员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不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结合耒阳市离退休干部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在全市离退休人员中开展“正能量之星”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把正能量活动引向深入。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老干部“双先”表彰大会要求,通过评选活动,大力表彰我市离退休人员中涌现出的“学习之星”、“奉献之星”、“关爱之星”、“家风之星”、“健康之星”,进一步激励广大离退休人员服务耒阳大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评选范围:全市离退休人员
活动时间:2017年3月—10月
评选条件一、“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注重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律等各方面知识,自觉将“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有机统一;
3、主动践行“终身学习”和“文化养老”理念,坚持长期学习,注重学以致用,能够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实践、丰富生活;
4、积极参加老干局组织的政治学习和老年大学的学习活动,在各项征文、征稿活动中表现积极,老同志认可度高。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可参与评选。“学习之星”评选6名。
二、“奉献之星”评选条件
1、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积极发挥余热,并做出了一定贡献;
2、积极参与所在支部活动,关心他人,善于做支部成员等周边老年人思想工作,引导阳光心态,为支部作出贡献;
3、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传播和弘扬社会正能量;
4、自我身心健康,让组织放心,让子女省心,让自己舒心,离退休生活丰富,对老同志安度晚年起到楷模作用。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可参与评选。“奉献之星”评选6名。
三、“关爱之星”评选条件
1、热心关心下一代事业,关心教育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社区建设活动;
2、善于做青少年沟通联络工作,互助关爱,传递温暖,在离退休干部中有一定威望;
3、生活态度积极乐观,心理健康,自觉远离网吧,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4、关爱留守儿童,帮助贫困学生,并做出了一定贡献。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可参与评选。“关爱之星”评选6名。
四、“家风之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诚实守信,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弘扬社会公德。
3、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坚持勤俭持家,保护环境,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可参与评选。“家风之星”评选6名。
五、“健康之星”评选条件
80周岁以上(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
1、大病没有,小病稳定。经过吃药和改变生活方式,将高危因素控制在与年龄相适应的达标范围内;
2、智力正常,表达清晰。能与他人主动沟通,且能清晰流畅表达自身想法;
3、心态健康,生活自理。有幸福感和归属感,对家庭、社会有责任感,具有积极、乐观向上的心态和战胜疾病的勇气;
4、生活方式良好,起居有常,饮食有节,情绪平和,戒烟慎酒。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可参与评选。“健康之星”评选6名。
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10日—3月31日)
1、在全市组织暨老干部工作会议上对“正能量之星”评选活动进行部署,并印发《实施方案》。各单位要将《方案》精神传达至每一位离退休人员。
2、通过短信平台为离退休人员发送《方案》主要精神,并通过《耒阳党建网》、《纸都老干》微信公众号宣传评选活动,激发广大离退休人员参与热情。
二、活动拓展阶段(2017年4月1日—8月31日)
各单位对照“正能量之星”评选条件,组织离退休老同志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加强中老年保健,维护邻里和睦,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为“四个耒阳”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推进提名阶段(2017年9月1日—9月15日)
1、各单位推荐提名候选人,每个“星”限推荐1人,每名离退休人员限推荐其中一项;
2、填写《耒阳市离退休人员“正能量之星”推荐表》,于9月15日前交至市委老干局办公室。
四、审核评选阶段(2017年9月16日—9月30日)
1、老干局负责对“学习之星”、“奉献之星”、“关爱之星”、“家风之星”、“健康之星”候选人员的初审工作;
2、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候选人员的终审工作,形成公示名单。
五、结果公示阶段(2017年10月上旬)
1、在市委组织部《耒阳党建网》和老干局《纸都老干》微信公众号等栏目公示“正能量之星”获奖名单;
2、在老干局办公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办公区张贴公示名单,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表彰奖励阶段(2017年10月中下旬)
1、在全市老干部“重阳节”座谈会上对“正能量之星”进行表彰,授予获奖人员“2017年度耒阳市离退休人员正能量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在耒阳党建网、纸都老干等网络媒体上进行宣传,同时向上级有关刊物投稿;
3、对获奖人员的事迹材料进行整理,编印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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