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注重从体系、政策、经费、队伍四个方面加强保障,有力推动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工作体系。建立工委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构建组织部门抓总协调、老干部部门牵头落实,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工委委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工委及其成员工作职责。率先解决县市区离退休干部工委专职副书记职数配备问题。每年召开1次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推进会和县市区委离退休干部工委书记述职评议会,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在老干部大学、离退休干部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兴趣爱好小组建立基层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做到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哪里,党的组织和工作就覆盖到哪里。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美在金秋”老党员之家建设,市本级建中心站,县市区设分站,中心站联通分站,同时无缝对接各社区的“党员活动室”,构建上通下联联络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
二、落实政策保障。全面落实中办发〔2016〕3号、湘办发〔2016〕21号、湘办〔2017〕32号等文件精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责任的意见》等文件,将离退休干部党建纳入全市“大党建”总体布局和基层党建考核范围,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党建述职内容,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抓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责任以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费全额返还、 “七一”评先表彰中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须占一定比例、离退休干部参加老干部大学的学费由所在单位按每人每年不超过两门课程的标准报销、为离退休干部订阅党报和《老年人》杂志等具体事项。联合市委组织部等6家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一人一策精准服务工作的通知》,着力为离休干部提供精细、优质、便利、个性化服务。编印《株洲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指导手册》,分发至全市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
三、确保经费投入。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50万元工作经费;每年从党费中特批20万元用于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按离退休干部党员实有人数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核定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按照支委3人及以下的600元,4人及以上800元的标准,落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负责人工作补贴。对当年成功创建省级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给予10000元工作经费补助,市级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给予5000元工作经费补助,结合验收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年度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绩效评估对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经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每年安排15-25万元,在元旦春节和“七一”期间,对生活特困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走访慰问。
四、打造过硬队伍。工委委员每年负责一个调研课题,深入基层支部、老党员中“解剖麻雀”,全面查找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短板和弱项,提出意见建议。配齐配强办公室干部队伍。选配在职党员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联络员,混合党支部指定一名在职党员兼任党建联络员。定期开展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负责人业务培训。指导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及时搞好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充分发挥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整合“五化”支部创建和“示范”支部评选,持续激励各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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