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诉法大修 为破解“民告官”难题开药方

    行政诉讼法在颁布实施20多年之后面临首次大修。昨日,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专家表示,大修对于排除目前“民告官”的种种法律障碍和困难,保障官民争议解决法律渠道的顺畅将发挥重要作用。

  行政机关不得干预立案

  草案规定: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点评:“实践中,行政机关干预、阻碍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情况较多,特别是对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案件的起诉。”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说。

  草案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起诉状时当场予以登记,并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不接收起诉状的,当事人可向上级法院投诉,上级法院应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点评:“此次法律修改明确了公正司法、监督行政的原则和宗旨,明确了行政诉讼应有的要义,使其回归法律本位,是这次修改的一个亮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说。

  土地侵权纳入受案范围

  草案规定:将涉及土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官民纠纷,行政机关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征用财产、摊派费用、没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社保待遇等纳入受案范围。

  点评:“目前的受案范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参与权、知情权等权利无法获得保护。行政合同、给付行政等新型的行政行为也没有列举全面,造成受理和审理的障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说。

  草案规定:起诉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点评: “很多文化程度不高的老百姓更希望采用口头方式起诉。这种做法在实践中操作性较强。”沈岿说。

  异地管辖减少干预审判

  草案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确定若干基层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点评:“这对于行政审判摆脱地方干预,实现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具有重要意义。”姜明安说。

  不执行判决可拘留官员

  草案规定: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情况予以公告。

  点评:“这一规定对于促进执行还是比较有力的,虽然有‘社会影响恶劣’的限制,实践中可能会慎重使用这个手段,但是拘留还是有一定威慑力的。”王敬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