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办法》

  日前,常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对做好常德市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作出了部署。  

  《实施办法》指出,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资源,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离退休干部工作要以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为价值取向,切实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要根据离退休干部自身特点,联系实际,设计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引导离退休干部聚力新常德、点赞新风尚、添彩新生活,将正能量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实施办法》强调,要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纳入本地本单位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与在职人员党组织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考核、同表彰。要抓好抓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成立市、县两级离退休干部工委,全面负责本地并督促指导下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书记由同级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同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副职配备专职副书记。增设工委办公室,为老干部局内设机构,落实相应人员编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组织部门要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支持力度,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列入党务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离退休干部党员交纳的党费按照70%的比例返还。要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学习活动提供经费保障,并按照标准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给予工作补贴。要切实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发动社会力量,推动更多的涉老团体、更多的公益社会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为退休干部提供养老服务。要将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办法》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听取离退休干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联系、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全面实行各级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并且履行部务会成员的职责。各级要将离退休干部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推进各项改革中,要确保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编制稳定,工作经费、服务用车等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推动有关部门抓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