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立省直单位特困离退休干部及遗孀帮扶机制

  日前,湖南省委老干部局印发《省直单位特困离退休干部及遗孀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正式建立省直单位特困离退休干部及遗孀帮扶机制,这是湖南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积极为离退休干部做好事办实事的又一重大举措。

  

  《办法》要求,建立特困离退休干部及遗孀帮扶机制,应遵循“以人为本、雪中送炭,多方资助、专款专用,量力而为、先急后缓”的原则,把特困帮扶与“互助关爱、传递温暖”正能量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与困难党员慰问统筹起来,分期分批帮助特困离退休干部及遗孀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办法》明确帮扶对象以省直困难行业、困难单位和长期患重病、家庭收入低、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致困的离退休干部及遗孀为主(包括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及遗孀)。遭受重大疾病、重大变故、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导致生活特别困难,所在单位进行帮扶后仍很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可提出帮扶申请。


  《办法》规定了帮扶资金申报时间、申报审批程序及发放标准、资金渠道及监督管理。明确要求各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特困离退休干部及遗孀帮扶资金,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