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个机制”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龙山县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审批管理机制、督查考评机制,推动全县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深查细照,全面把准“痛点”。通过调研发现,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经费不充裕。各基层单位对老干部的离退休费、体检费、节日慰问金等生活待遇落实较好。但是,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缺乏有效渠道和保障,经常捉襟见肘,严重制约党建活动开展,老同志参与党建工作积极性不强。二是职责不清晰。县委离退休干部工委成立以后,对基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仅有业务指导等相关职责。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设置、换届、改选、撤并等职责权限仍属于县直机关工委。很多老同志不明职责划分,办理相关业务前后来回跑几个单位,环节冗多,费时费力。同时,县直机关工委只能根据书面申请被动作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设置方式往往单一、呆板,不利于工作运行。三是发展不平衡。少数单位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不够重视,支部“五化”建设不达标,党建活动流于形式。单位之间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差异较大。

二、强化整改,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以上问题,整章建制,形成长效。一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破解工作瓶颈。县委发文规定,要求各基层单位按照每名党员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安排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按照支部书记每月不低于200元、支部委员每月100元的标准落实离退休干老同志工作补助。县委组织部从县管党费中按每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3000元的标准划拨工作经费。将离退休干部党员缴纳党费的80%返还给党支部,作为支部党建活动经费。二是建立审批管理机制,强化工委职责。机构改革后,及时争取县委组织部支持,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设置、换届、改选、撤并等管理审批权限一并划转到县委离退休干部工委。离退休干部党建业务全部由县委离退休干部工委独自统筹管理,党工委职责进一步加强。三是建立考核评比机制,督促基层共进。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纳入全县各单位“五个文明建设”综合评比,年初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离退休干部工委联合制定目标管理细则,年末由县绩效办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实施“双联”工作制度,县委离退休干部工委成员每人联系指导一个乡镇(街道)和一个县直机关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基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规范化开展。定期开展调研,县委离退休干部工委每年对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和部分县直单位开展工作1次工作调研督查,有针对性地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进行个别化指导。

三、狠抓落实,工作提质增效。一是经费保障更加有力,党建活动提质。在新的经费保障机制下,基层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不足的瓶颈得到根本破解,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的工作补助有效落实。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阵地建设得到加强,党建功能完善,更加标准规范。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教育、党性锻炼等活动实现了制度化、经常化、多样化。党建活动不再局限于学文件、读报纸、念文章,很多党支部组织党员走出了会议室,参观考察了县内外党性教育基地,老同志主动参与党建活动人数日趋增多,支部凝聚力明显增强。二是工委职责更加优化,党建水平提高。在新的审批管理机制下,龙山县离退休干部党建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新机制中县委离退休干部工委拥有工作“主动权”,党工委根据老党员的所属单位、人员规模、居住区域等情况,指导基层单位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74个,党小组85个,临时党总支1个,临时党支部16个,实现了党组织“应建必建”。老同志在向县委离退休干部党工委提出支部设立、换届、改选、撤并等申请之后,就可以享受“同意批复”“会前准备”“到会指导”“选举确认”等“一站式”全程跟踪服务,工作效率显著提高。三是基层工作更加均衡,党建成效提升。在新的考核评比机制下,基层单位普遍更加重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纳入单位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内容,与其他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表彰。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均衡发展,党建成效明显提升。全县成功创建“全省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1个,“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1个,州级“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6个,县级“五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20个。